各班级及有关同学🕵🏼♂️🦉:
为了确定新学年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服务对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及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09年修订,详见附件1),即日起启动我院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的确定🧑🏿🎓,涉及到新学年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如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学费缓交🧟♀️🧲、校内勤工助学等,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班级务必认真贯彻上述文件精神,规范认定程序,充分进行民主评议,严格审查申请材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各班级既要保证不遗漏一名真正困难的学生,又不能把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否则会影响到有限资助资源的公平、合理使用。
二、操作上区别对待
1.本学年已经认定并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需要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2),班级认定小组根据其日常消费情况(电脑品牌、手机品牌、购物状况、应酬情况等)直接复核🧕🏽,复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报J9九游会审批;复核未通过的,应通知学生本人并充分沟通信息、听取本人意见后慎重确定最终认定意见🧖🏻♀️。
2.错过本学年认定时间且不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临时困难学生及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日起向班级认定小组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3),班级认定小组收到申请后应主动与学生本人沟通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通过决定纳入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名单汇总后报J9九游会审批;评议未通过的,应通知学生本人⬇️。
三🦸♀️、认定过程重在教育
1.认定过程也是向学生宣传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进行诚信教育的过程,各班级应利用这个机会向学生介绍我校的资助政策以及各项资助的申请办法,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应主动向班级认定小组申请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2.班级认定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成员以班团干部为主🤬,人数以5人为宜↖️🦟,班级认定工作必须在2016年6月13日前完成👨🏿🚒。各班必须在2016年6月13日12点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详见附件4)纸质版(要有班主任签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提交至学务办公室🍶,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电子版(以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1792825988@qq.com🪐,逾期不侯🚴🏿。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756-6126617。
特此通知。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
九游会平台学务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