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普通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精神, 2019级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要求,现将2019级新生落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9级新生落户可延后至入学第二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即2020年4月1日。请新生在2020年4月1日前办理落户手续🙅🏽♀️,逾期公安部门不予办理。
二.办理地点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1栋一楼🧑🏿⚕️🤵🏿。
公交线路:乘坐3🥹、3A🍌、10、66👍🏻、68、69路公交车到达渔村巴士站👨👩👦🧔🏻♀️。
三.所需资料
(一)非广东籍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需资料如下🤸🏿♂️:
1.《户口迁移证》(用铅笔在正面右上角写上身高和血型);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相片回执》(仅限办理新《珠海居民身份证》学生提供)
(二)广东籍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需资料如下🥢:
1.《户口迁移证》(用铅笔在正面右上角写上身高和血型);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本人《居民户口簿》
备注: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珠海《居民身份证》,如办理需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回执》;如不办理🧞♀️,原《居民身份证》继续有效,全国通用。
四.办理方式及程序
1、办理方式:个人办理
根据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要求,2019级新生需本人持上述资料前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办理落户👊🏼。
2、办理程序
①现场捺印指纹采集身份信息,确认《户口迁移证》信息无误后办理落户☀️🍩。
②《常住人口登记卡》由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暂时保管👭🏼,待2019级新生落户工作完成后保卫处领取全部新生《常住人口登记卡》🙆🏿。
五.户口簿借用
保卫处负责《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集体户口簿日常管理🤹🏿♂️。新生如需借用《户口簿》及相关资料,凭《居民身份证》原件直接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办理🛒。
联系人⏲:吕老师(保卫处户籍科)✋🏽,联系电话😥:6126051。
特此通知。
九游会平台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