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第十三期法律诊所刚“开诊”不久🧠,便迎来了八位被用人单位拖欠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据当事人陈述,他们于2014年6月被用人单位解雇🤘🏿,但用人单位一直拖欠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迟迟未清偿,所以他们此次来的目的是希望法律诊所的学员能够帮助其尽快获得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基本了解案情后↗️,法律诊所指导教师将该案交由法律诊所第十三期学员李钦宇🫵🏼、陶胜负责跟进处理。
在胡雪梅老师的指导下⛴,李钦宇和陶胜利用课余的时间,多次对案情进行梳理、与老师进行交流以及进行相关的法律研究🤸🏽♀️𓀌,同时他们保持和当事人密切的联系,向当事人收集了各项对案件有帮助的证据,最终历经一个多月的时间👱🏿♂️,两位诊所的学员帮助当事人准备好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要的各项材料🙇🏿,并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除了有三位当事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仲裁条件外🤷🏽♂️🧗🏻,仲裁委受理了其他五位当事人的仲裁请求。
2015年4月18日,用人单位迫于需要出庭接受仲裁的压力,同意与当事人私下和解,而且在4月21日一次性付清了五位当事人近四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在成功帮助当事人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后📂,当事人特别印制了一副锦旗赠与法律诊所,感谢两位学员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同时他们也对我院开设的法律诊所课程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通过此次机会,诊所同学不仅对劳动仲裁的流程更加熟悉🙏🏽,而且能将自身所学知识运用于社会生活当中。相信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院法律诊所能越办越好,得到更多来自社会上的承认和赞许,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贡献出自身微薄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