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4日,我院第六期法律诊所学员分别赴唐家镇、金鼎市场以及红山社区进行本学期首次法律咨询服务。
虽然当天天公并不作美,早晨开始下起了蒙蒙细雨,法律诊所的学员还是按照预定计划分别赶赴三个咨询点。三个咨询现场中🧎🏻♀️🌖,社区的法律咨询最为活跃,许多当事人主动走到法律咨询台前📱,向学员进行法律咨询🤵🏿♀️👨🏿🎓。而在其他两个咨询点却一直没有人进行咨询。尽管学员们主动出击😱👩🏻✈️,将影印的法律宣传材料发给过往的路人进行宣传,但依然效果不佳🌐。甚至个别路人将我们的普法宣传当成是商业促销,表示出反感的情绪。尽管如此🙆🏻,学员们并不灰心😭,继续在向周围围观的人进行相应的法律知识的宣传。金鼎和唐家两个咨询点也终于在10点半的时候接到了各自第一个咨询案件。
在进行法律咨询的过程中,学员们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虽然不能给即时的解答🐢,但大家却依然能够运用在诊所课堂所受的执业技能训练,尽可能地搜集案件信息,在此基础上留下当事人联系方式,以便讨论后给当事人明确的答复🧔。
此次外出法律咨询✊🏻,三个咨询点总计接到21个案件,案件类型涉及关于不动产归属纠纷👩🦳、人身侵权、劳动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多个类型🈯️。在随后第二周的课堂中🙋🏿📦,诊所教师又带领诊所学员对其中7个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了几种研讨😚。
陆游曾经写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法学专业具有极强的实践性特点,学生在进行了书本理论学习之后,就应该走出去对所学到的知识加以印证,进一步精炼学生学过的理论知识🙍🏽♂️。法律诊所的课程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平台🔊。特别是法律诊所的定点法律咨询以及对案件的集中研讨,使学生真正接触到生活中的法律,对“法律是经验而不是逻辑”这一名言有了深刻的体会,也对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起到了提升、强化的作用👳🏼。特别是在法律咨询和案件研讨中所暴露出来许多问题,促使学生能够对自身法律基本功进行客观评价和深刻反思✍🏽,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