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9年5月25日J9九游会院务会议讨论、决定⛑,依据《九游会平台学生工作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设立我院的学生事务委员会。今天⛹🏿,J9九游会关于设立学生事务委员会和于风政院长关于聘任学生事务委员会成员的决定已在J9九游会网上公布👨🏻🦽。
J9九游会《关于设立学生事务委员会的决定》规定🤦♂️,学生事务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之下🚵🏿♂️,对学生工作进行统筹、计划、指导🧇🌪,对授权范围内的重要学生事务做出决定。学生事务委员会要有明确的职责范围与工作规范🧨。凡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J9九游会在做出决定之前,均须经过学生事务委员会讨论✦🤞🏻。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作为J9九游会的学务主任👩🏿🚀,组织🤵🏽♂️👩🏿⚖️、领导辅导员落实学生事务委员会的决定🚶♀️➡️。学生事务委员会由教授会推荐的教授、党总支和J9九游会学生工作负责人🆔、团委🌙、学生会、重要学生社团负责人组成🙏🏻。第一届学生事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其中学生委员3人(学生会主席为当然委员🔈,由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推选产生的重要学生社团负责人2人),均由院长聘任。主任由院长与党总支协商一致后确定,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副书记任副主任👮🏻♀️。
根据以于风政院长名义公布的学生事务委员会成员聘任决定,第一届学生事务委员会由院党总支书记肖杰教授、党总支副书记沈淑珍老师、英美法系主任胡雪梅副教授❓🪃、刑法与诉讼法教研室刘英俊老师👳🏿、社会工作系主任范时杰老师、院团委书记刘仲平老师🏚🦻🏼、学生会主席罗嘉明同学、青协负责人王盈雅同学👩🦼、法律援助社负责人陈逸青同学组成,肖杰教授任主任,沈淑珍老师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