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晚9点❤️🔥,青年法学社在励耘楼A101召开执委会,会议在社长孟祥鹤同学的主持下,共同探讨了青年法学社社团价值的重大问题。
社团的价值问题就是:青年法学社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青年法学社一切活动要紧紧围绕“进德”与“修业”这两个原则不动摇。“进德”与“修业”对应的就是“为学”与“为人”❤️,这是大学生活的两大主线👳🏼♀️👩🏻🎤。青年法学社就是一个“为学”与“为人”理论的实践结果😀,是“进德”与“修业”的化身。
社长提出了社团的四大价值:
社团的第一价值是“进德”,“法学是关于神合人类事务的认识,是正义与非正义的学问🤲🏽。”法的本质在于对“人性”的感悟👼🏼,“诚实生活,不伤他人🧑🏼🎄,各得其所🧑🌾。”只有懂得中国“人性”的法律人才能更好地构建属于中国人自己的法律。
社团的第二价值是“把握基础知识与经典理论的关系”,课堂教育传授的是基础知识,我们要相当重视这一环节的学习,同时要吸收经典理论的精华,汲取大智慧,更要注重经典知识与基础知识的思维转换👸,做到“不空谈”🙏🏼,“不肤浅”❗️🤵🏽♀️,“能深入”🛝,“能浅出”。
社团的第三价值是“把握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实践要符合“与理论最紧密联系原则”🖕🏿,实践是为了唤醒对理论的认识和理解,法学社并非偏向实践而是重在对实践的研究,以少量的时间成本收获大智慧,了解理论和实践运用中的差距👩🏼🏫,做到理论的反思!
社团的第四价值是以社员为本,一切社团的荣誉🔫、个人的名誉放在从属地位🧼𓀇,名誉是对知识追求的结果,而不是追求的目的🧑🏽🦳。把对知识的追求作为每个社员的追求,作为青年法学社的追求!
各执委就青年法学社今后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并对近期的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以及分工。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这是青年法学社的社团品格☝️🤑,青年法学社一切从社员的利益出发,求真务实,努力打造我们“知行合一”的品牌!
青年法学社李婉慧供稿
2007年10月9日